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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政策

生效日期:2026 年 9 月 20 日

一句话概括:本站不在您的浏览器上采集、存储或向第三方传输任何个人信息;本站唯一涉及个人信息的部分,是服务器按法定义务记录并留存一段时间的访问日志。

一、个人信息处理者

本站「拾光笔记」(域名 aireboot.top)是一个由个人独立维护的非经营性静态网站。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而言,本站主办者为本网站的个人信息处理者。

处理者 拾光笔记(个人网站,主办者性质:个人)
网站域名 aireboot.top
联系方式 lyl357159@sina.com

二、客户端采集:无

本站不在您的设备上采集任何个人信息。具体而言:

  • 不使用 Cookie,也不使用任何等效的浏览器标识技术;
  • 不使用 localStorage、sessionStorage、IndexedDB 等浏览器本地存储。本站的深色模式依据您的操作系统设置自动呈现,不需要也不使用任何本地存储来记录偏好;
  • 不接入任何第三方统计、分析、广告或社交插件;
  • 不加载任何外部资源——本站的样式表、脚本、图标全部存放在本站自己的服务器上,页面不向任何第三方域名发起请求,因此不存在通过外部资源将您的 IP 地址或访问行为提供给第三方的情形;
  • 不使用任何客户端脚本采集或对外传输数据。本站的 JavaScript 仅用于两件事:为由本站自己托管的文章生成页面内的目录,以及为指向站外的链接补充安全属性。这两项均在您的浏览器本地完成,不产生任何网络请求;
  • 不设置任何在线表单。本站没有注册、登录、评论、留言、搜索等需要您提交信息的功能。

本站不收集您的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件信息、电子邮箱、地理位置、通讯录、相册、麦克风或摄像头数据、设备标识符(如 IMEI、MAC 地址、广告标识符)等任何个人信息。

本站不进行用户画像、个性化推荐或自动化决策,也不向您投放任何定向广告。

三、服务器访问日志

与所有网站一样,本站的 Web 服务器会自动记录访问日志。这部分内容是本站唯一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本站如实披露如下。

3.1 记录哪些信息

每一条访问记录包含:

  • 访问者的 IP 地址;
  • 访问的时间;
  • 请求的页面路径或资源地址;
  • 浏览器发送的 User-Agent 字符串(其中包含浏览器类型与版本、操作系统类型与版本等);
  • 来源页面地址(Referer,如浏览器发送);
  • HTTP 响应状态码与传输的字节数。

3.2 本站不做什么

这些日志:

  • 不用于识别您的个人身份,本站不会将 IP 地址与任何自然人相对应,也不会尝试这样做;
  • 不用于分析您的浏览行为,本站不进行访问统计、流量分析或用户行为追踪;
  • 不用于个性化推荐或广告投放;
  • 不与任何第三方共享、出售或交换;
  • 不传输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本站服务器位于中国境内,日志数据不出境。

四、处理目的与法律依据

本站处理上述日志信息的目的仅有两项:

  1. 保障网络安全与稳定运行——排查访问异常、诊断服务故障、防御网络攻击、防止恶意请求;
  2. 履行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和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处理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本站处理日志的范围遵循《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条规定的最小必要原则——只记录服务器正常运行与安全防护所必需的字段,不额外记录任何信息。

五、保存期限

访问日志的保存期限为不少于六个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要求。超过该期限的日志将被定期自动清理或覆盖。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为应对正在进行的网络安全事件、配合有权机关依法调查所必需外,本站不会延长保存期限。

六、对外提供与跨境传输

本站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但下列情形除外:

  • 您本人明确同意;
  • 根据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定程序提出要求。在此情形下,本站将要求对方出示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书,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告知您。

本站不进行个人信息的跨境传输。本站服务器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页面不加载任何境外资源,不存在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情形。

本站不委托任何第三方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也不存在数据处理代理人。

七、您的权利与行使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章,您对自己的个人信息享有以下权利:

查阅、复制 有权查阅、复制本站处理的关于您的个人信息(第四十五条)
更正、补充 有权要求更正、补充不准确或不完整的信息(第四十六条)
删除 有权在法定情形下要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第四十七条)
解释说明 有权要求本站对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进行解释说明(第四十八条)

如何行使

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lyl357159@sina.com,并在邮件中写明:

  1. 您的身份说明,以及可验证联系方式;
  2. 您希望行使的具体权利;
  3. 与请求相关的必要信息,例如您希望核查的大致访问时间与 IP 地址。

处理时限

本站为个人维护,收到符合条件的请求后,将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因请求复杂或需要核实身份而无法在上述期限内答复,本站将告知您延期的原因和预计答复时间。

对于明显重复、超出合理限度或无法核实的请求,本站可能无法处理,届时会向您说明理由。

如您认为本站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未成年人

本站内容面向成年读者,不专门面向未成年人,也不主动收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十一条,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应当取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并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本站不面向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提供服务,也不制定专门的儿童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若监护人发现未成年子女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向本站提供了个人信息(例如通过电子邮件),请联系 lyl357159@sina.com,本站将在核实后及时删除相关记录。

本站不使用任何定向推送或个性化推荐技术,因此不存在向未成年人推送信息的情形。

九、安全措施

本站采取下列措施保护日志数据的安全:

  • 全站启用 HTTPS 加密传输(TLS 证书),防止数据在传输过程中被窃听或篡改;
  • 服务器访问权限严格限制,日志文件不对外公开、不可通过网页直接访问;
  • 服务器操作系统与 Web 服务软件保持安全更新,关闭不必要的服务端口;
  • 日志按保存期限定期清理,不在服务器上长期堆积。

如不幸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等安全事件,本站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通知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和个人。

十、法律依据

本政策的制定依据包括: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特别是第十七条(告知义务)、第六条(最小必要)、第十九条(保存期限)、第三十一条(未成年人)、第四章(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第五十条(申请受理与处理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特别是第二十一条(网络运行状态与安全事件的记录留存)、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三条(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的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十一、政策的变更

本站功能的任何变化,若涉及个人信息的处理范围、目的或方式,本站将同步更新本政策,并在本页页首修改生效日期。

若变更会实质性扩大个人信息的处理范围,本站将在首页提示条中显著标明。

截至目前,本站未接入任何访问统计工具、广告服务或第三方脚本,也未设置任何用户交互功能。如将来接入此类服务,本站将在接入前先行更新本政策并说明其收集范围,不会在未告知的情况下变更处理方式。

十二、联系方式

对本政策有任何疑问、意见或投诉,或需要行使上述个人信息权利,请联系:

电子邮箱 lyl357159@sina.com
受理范围 隐私相关问询、个人信息权利请求、内容投诉
答复时限 十五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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